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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港南丸事件遺族,蔡榮宗

 


「我奶奶說從下一代開始,不准大家再討海!」「對!到我們這一代都還恨日本人!」「沒辦法平反啊!已經六十年了,沒辦法伸冤!」「我們家一口、伯父家一口,跟船的也是,好幾條人命啊!」一字一句的,榮宗伯道出橫越於蔡家遺族數十年的悲傷-港南丸事件。

 

港南事變

蔡榮宗,民國四十九年出生於港南。蔡家來自於福建泉州,第一代先祖蔡文挺,便是到港南發展,在靠海聚落打魚為生。接著是第二代,曾祖父蔡鱉;第三代,爺爺蔡鵠。父親蔡練是第四代,至榮宗伯,已在港南承傳五代。祖上討海事業越做越大,如今康樂里(槺榔庄)存留下的輕便車(註1),聽聞便是當年用來運輸魚貨用。將捕獲鯊魚載送到市區、外媽祖廟(長和宮)一帶販售。蔡家也開始擁有機械船,做起更大的事業,甚至投資北門街生意,家族一度欣榮繁盛!直至民國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港南丸事件發生,蔡氏一族命運從此改變...榮宗伯的爺爺蔡鵠,在日本時代開機械船「港南丸」於外海捕撈,生意經營有聲有色,卻遭到同行莊姓人家眼紅妒忌,而向警察密告誣賴「港南丸」利用跑船過程走私中國。這一牽涉,導致爺爺蔡鵠及族人、甚至兩位僅是受雇關係的海腳(註2),十條人命,就如此輕易地被日本政府奪走。

根據榮宗伯聽奶奶、伯父蔡欽海口述。當時正值台灣光復前夕,「港南丸」出海返家後不久,黑頭車便駛至家門,不給予任何辯駁機會,便強制將人帶走而不知所蹤。伯父四處請託,才尋得香山巡官(註3)劉萬貴打聽,獲知人已帶到台北地方法院,卻完全無法見面瞭解情況。而後再收獲消息,已經是要求父親蔡練,到警察局將親人屍體領回。「被活活刑求死的!一共十條命,到現在都討不回公道!」榮宗伯忿忿地說著。他說,家族本是大戶人家,房舍是五間起(註4)的,設置公廳;客廳中傢俱有著太師椅、留聲機,顯見當年生活富足。

伯父蔡欽海雖然避過一劫,終生仍舊擔心害怕。即便今日,看到警察依然恐懼!「有一次我帶他到香山國小表揚模範父親,他看到穿著卡其制服的人員,帶著高帽就像警察一樣。就說,宗仔,快來回家了!那時候是民國七十幾年了...到現在都會怕!」


木雕學徒

由於家族不再從事漁工,爺爺一輩也因為誣陷而多數離世,家中存下婦孺。父親蔡練身為長子,本在南門街後火車路,跟著一位伯父經營布莊生意,當著管帳掌櫃。長兄如父,他一肩扛起家中九個弟妹生活;以及養活四個子女。無法出海,便靠著一兩甲海埔田,照料著一家大小。勞苦工作下,父親四十歲過世,當時,榮宗伯九歲。全部重擔也瞬間落到母親身上,生活更為艱難!他回憶,國小三、四年級就得跟在母親身後,幫忙扛稻穀、推桶(註5),出穗時牽布袋;農忙伴工(註6)時根本連書都沒得念。母親在務農與不時做小工兼業,才勉強全家得以渡日。家中無法支應就學開銷,也因此榮宗伯於港南國小畢業後,國中讀不到一年便輟學,當起學徒分攤家計。

早年盛行外銷美國箱(註7),在哥哥推介下到延平路台勝傢俱當學徒。「我學足三年六個月!」他說當時三樣工-油漆、木工、雕刻,全數要學。專精後選擇木板雕刻,高中年紀便成為師傅。他說當學徒就像雜工,每天曬木頭外,老闆娘買菜,要顧小孩、換尿布。早晨七點上工,經常十點才下班,每個月三百元。三餐自行打理,都是帶著便當去蒸,晚上頂多買個山東饅頭果腹,過著極其困苦日子。「媽媽養四個小孩也沒錢,以前種稻子,自己都吃番薯籤稀飯,一鍋撈不到幾粒米。」榮宗伯苦笑談著。

 

紙廠卅年

成為木雕師傅後,一個月變成幾千元薪資。早年失學經歷,也讓他兵役結束後,開啟半工半讀生涯,到建華國中就讀夜間部,甚至到社教館進修水墨畫、篆刻,以彌補自身不足。「爺爺被人打死,家族才變這樣!不然我那時候九年國民教育第五屆了,沒錢才沒得念。」榮宗伯不時感嘆。

兵役後返回家鄉,木雕工藝已然落後,人力技術逐漸為中國取代。於是他應徵入正隆紙廠工作,先放下木雕手藝,自基層從頭學起造紙,一晃眼已在振隆三十一年光景。從打紙漿、門衛、文職到公關;八十六年併購「天隆造紙廠」又轉任業務、主任到現在成為管理師,又是工會理事長,裡裡外外對製紙瞭若指掌!

 

公益人生

國小就學期間,聽聞教會美援支助,經常都坐著公車到新竹客運站,再步行至圓環基督教長老教會,去領取白米跟民生用品。就學期間也靠著家扶中心的獎助學金。相當感念的榮宗伯,也在服完兵役有自主能力後,開始擔任義工至今。同步也是慈濟、馬偕醫院志工;具備民防、新竹木工會代表與仲裁協會調解員身份。自身經歷困頓日子多年,有能力時回饋社會,成為他的想望。

明年準備退休的榮宗伯,膝下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孫兒也陸續出生。「六十年在職場,真的苦!家族也吃了很多苦!但是我們都吞下去了,但是我不想讓小孩子跟我們一樣苦。所以我小孩子現在可以了,那我就留個二十年,把餘生留給社會,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工作,這才叫人生。不要再怨了!怨三代了!」順著家族歷史的人生悲劇,在不同世代人的努力下,也得以緩緩反轉為正軌!

 

註1:日本時代重要交通運輸工具。動力多來自人力,故又稱手壓台車,盛行時期約莫在1920-1930年代,多由地方富商或望族經營。
註2:漁船船員台語稱謂。
註3:基層至中階警官,第九序列職務(佩階二線一星):巡官、分隊長、派出所所長(副所長)等職務。
註4:起為台語建築之意,也有起家意涵。早年民宅中間為堂,是全建築中心,供奉先祖、神祇。依禮法長幼尊卑,左側是大房、右側是二房。是所謂「三間起」格局。而「五間起」則是在兩端各加一間。
註5:早年農家打穀子工具,需要以腳踩人力驅動。
註6:早年農家缺乏自動機具,大範圍的農務工作,便需要互相協助完成稱為伴工。
註7:一種用來放置雜物的樟木箱,箱體多由螺鈿雕刻裝飾。由於廣受好評,且多為美國人購置。因此便慣稱其為「美國箱」。


文:陳宇閎
圖:陸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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