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宮的足跡
位於北門外的外媽祖廟長和宮是現今新竹市重要的媽祖信仰中心,同時長和宮的發展也與竹塹城的商人團體息息相關,長和宮的歷史可以說是竹塹在地中小型商人的變遷史,現在就讓我們了解這一段歷史因緣吧!
清代郊商為一區域進出口貿易的商人,分為船戶與郊鋪,船戶為運輸對渡大陸,鋪戶則為在街上設立店鋪做買賣。竹塹郊商因地域限制,不似安平、艋舺大市鎮有分化運輸以及販賣,通常為各郊鋪共購船隻貿易。塹郊金長和為竹塹郊商的集合體,在塹郊金長和成立之前,竹塹郊商便與長和宮關係密切,1815年左右因竹塹港淤塞,竹塹眾郊商便集資設立新渡口以及修建長和宮。塹郊的前身最早可追尋至成立於1818年的老抽分與中抽分天上聖母會,以及成立於1875年新抽分天上聖母會,正式的塹郊金長和公記則最早出現於道光年七年(1828)竹塹城興工文件的紀錄中。
長和宮為地方官所建,有官廟性質。在老、中、新三抽分會成立後,竹塹郊商組成塹郊金長和,籌備長和宮各種修築、信仰事務,長和宮亦為塹郊會所。據《淡水廳志》可知,長和宮為1742年由淡水廳同知莊年與守備陳士挺建,祭祀天后媽祖;水仙宮為1861年由老抽分舖戶建設,祭祀夏朝禹王。長和宮興建以來有多次的修築紀錄,目前可考的紀錄有:清代1815年魚寮庄老開成修、1819年重修、1835年重修、1866年修築水仙宮與後殿竹安寺;日治時期1928-1931年老中新三抽分會合資重修、1980年興建文昌殿;戰後1996年長和宮開始古蹟修復、2000年水仙宮亦開始古蹟修復,並於2003年完成。
走過轉變的長和宮
清代長和宮固定收入分成抽分、贌耕小租、地基金。其基礎制度為清代業主贌耕制度,長和宮作為小租戶,將擁有小租權的地轉贌給佃戶或者商人。抽分制度為在此之上,郊商會員將部分田地小租以及店鋪收入固定抽分予長和宮。贌耕小租則為各佃戶直接繳交小租給廟方,當時長和宮收小租的地區多集中在今舊港、南寮與浸水一帶。地基金則為廟方為土地所有人,轉租給農人或商人使用,長和宮地基金在北門外水田街一帶主要轉租為田地,城內北門街以及其他市街主要為商人建築。小租的收入形式為米糧、地基金則為金錢。
長和宮的天上聖母以及水仙宮的水仙尊王信仰為當地的居民及竹塹航海業者,為商人與一般居民的信仰。祭祀活動最主要為農曆三月二十三媽祖誕辰、七月二十日的眾皆普度、九月九日媽祖飛升、十月十日水仙尊王誕辰,以及三年一次回大陸湄洲進香。根據現有的文獻資料可以推測,清代以來長和宮的信仰圈主要北門外區域以及竹塹港的庄頭。在職業方面是以清代竹塹郊商為主,其身分大多為北門街商人和其親族,並和香山天后宮同為新竹水郊眾子弟所支持。從黃旺成日記中可以看出北門街商人家族十分頻繁的參與長和宮的活動。
日治時期因皇民化與戰爭需求,長和宮神明會率新竹之首,主動解散,使部分財產捐給新竹市教化財團委員會。戰後長和宮因財產大量流失,同時因抽分會解散使得傳承幾乎中斷,所幸1969年由原老、中、新三抽分會成員之後代共同組成管理委員會,長和宮的運作狀況才穩定下來。日治時期「被自願」捐出的財產因歷史因素,落入戰後繼承教化財團委員會的學租集團手中,原先的抽分會財源制度已然不可實行,長和宮自此開始對外一般民眾募集香油錢,從清代的商人會館性質逐漸演變成現在對所有人開放的廟宇。
文:林駿騰
圖:陸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