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艱苦人生
黃錦女,出生幾個月就讓人抱回當童養媳。公公長年在外工作,初一、十五拿錢回家,都會囑咐她讀書,不然長大要當瞎眼牛(註1)。公公一離開,婆婆便跟她說:「錢給我拿來!妳以後要給我們當媳婦,讀什麼書?不能讀!」在家中小孩裡年紀較大,都靠她一個。去砍草、撿豬菜(註2)、拔番薯;端衣服到河邊洗、採林投子(註3)回來熬,盡量幫忙家裡大小工作,成為錦女嬸的童年時光。
十三、四歲時,婆婆因病去逝。當時她小姑七歲、小叔十歲,三個小孩頓失所依,不知道怎麼生活。後來公公帶著她到台北一起工作。她說:「才十幾歲就要挑菜到市場賣,還要到紡織廠打零工。」其他同齡小孩在上學、玩樂的時候,她便開始一生勞碌的生活。
最瘦小女粗工
二十歲結婚,三個子女陸續出生。即使丈夫在工廠上班,仍無法扶養家庭。每日天微光,農人正準備下田,她就要步行到工地做小工,什麼工作都行,跟著去鋪柏油、挑砂石,從來沒喊過苦。「當時粗工活在十點休息吃點心。兩個包子才賣五元,我都捨不得吃,總是推說不餓,然後一個人躲在樓梯下,不敢讓人看見啊!」她感傷的回憶著。
錦女嬸體態瘦弱,彷彿一推就倒,為了家庭卻不顧一切。她說,台灣玻璃那時正在建廠,自己也跟著上鷹架搭蓋煙囪。起先太高不敢走,也逼著自己慢慢習慣。大年初二捨不得休息,師傅在放假她就開工,不斷往返擔著沙土、磚頭,幫忙準備工料。工期快結束,老闆見她勤奮,還會留她下來煮飯,多少貼補家用。
一肩挑起家庭
丈夫的不夠擔當。她那時正懷著老么,仍挺著瘦小身軀四處打零工。溫飽之外,希望買間能遮風避雨的小房,讓一家人有個棲身之處。由於是養女身份,因此既不算姓黃、也不算姓張,一度連住的地方都被親戚收回而流離失所。
從天光時工作到晚上十一點,每天兼兩、三份工。回到家仍不得休息,繼續整理家務、打理三個兒女生活。當時女兒身體不好,聽說哪個醫生厲害,下工後還得連夜抱著,坐火車到外縣市看病。她笑著說有一次,晚上下班在溪邊洗衣服,因為太累而睡著被鄰居叫醒。雖然說的有趣,現在聽來卻總帶著許多無奈與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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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女當選2009年模範母親 |
不離棄的勇敢
她曾經有機會重新選擇人生。感念到公公對她的好,也擔心其日漸衰弱的身體而毅然留下。婆婆過世後,丈夫便返回娘家,就是俗話說的被抽豬母租(註4),跟著姓張。她卻放棄未來分產的機會,與公公姓黃。當年民風保守,家人、鄰居見面總是叮嚀,要他長大好好守著先生。在那時代裡,一位女性在名聲的窠臼下,顯得無從選擇。
十幾歲開始的勞苦人生,在六十歲終於得到止息。做苦力賺取微薄薪資,期待的是能多少栽培子女。現在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皆已成家立業。有著五個孫兒,每逢假日便回來探望。她不奢求高學位,或者賺大錢,只希望子女能孝順、不誤入歧途,如此微小的願望,即可補足她一生的付出。錦女嬸談及過往悲苦總是落淚,但是今日的淚水在怨懟、疲憊外,更蘊含著苦盡甘來的力量吧!
註2:台語,指蕃薯藤、地瓜葉,早年拿來做為豬隻的飼料。
註3:林投是常綠大型樹木,常見於台灣海濱;林投子熬煮可食用,有其藥效。
註4:台語,指入贅的男人,以一個兒子「從母姓」,做為女方繼嗣。
圖:黃錦女(照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