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口過往
「俺公告訴我,早年中隘、南隘是番仔庄…」隘,指隘口,為兩山之間低淺處,亦是交通要線上設立的防禦措施;也帶著市集之意,是漢人與原住民-山與海物資的交換口。金昌伯訴說著爺爺告知的中隘過往,將自己的故事娓娓道來。
陳金昌,民國十九年於中隘庄出生。父親從苗栗後庄搬來,是專門蓋大廟的土木師傅,遽聞連都城隍廟的竣工都曾參與其中。信仰是早年庄民重要精神寄託,所以相當受到村里人士敬重。已在中隘居住86年。
雙腳萬能
物質缺乏年代,路途崎嶇也沒鞋可穿。小學讀日本書,得從中隘走到內湖;不然就是頭份。沿路石頭顛簸,更糟糕是遇上西北雨,隔著頭份有條溪流,水一淹,滿溢就無法通行。當時無橋墩,需要繞更遠的路才能到家。
家中種菜者,都用擔挑著到城鎮賣。鄉間客家人多,他說,客家人曾經無法進入市區,會遭到欺侮驅趕。「所以才分內媽祖、外媽祖(註1)。外媽是河洛人的、內媽是客家人的。都是神,大家卻這麼分。」具客人血統的金昌伯說著。
那時生活困苦,家長多要求孩童幫忙家中農務。或者養牛、或者餵雞,不在意升學一事。所以金昌伯唸不到畢業,隨即開始四處工作。
低位公工
「日本時代做公工(註2)沒錢領,還要自己準備飯包。做不動就拖、就打,會做到死人喔!」當時金昌伯二十五歲,已是甲長(註3)。甲長必須負責帶人做公工,對方命令幾位,就得找幾個到。多是幫忙打防空壕,或是到海邊挑沙土。路途非常遙遠,交通不便僅能步行,從中隘走至茄苳湖是家常便飯之事;大人小孩全得做,一點都不能討價還價,否則會被日本人嚴懲。
某日,內湖有窯工需求,一班村民臨時被帶至現場,日人班長拿著一根粗棍,不問青紅皂白大罵眾人「蠻皮」(台語頑固、冥頑不靈之意),不願意服務做工。然後,便一棍往台灣人頭上敲下,一人兩棍,連續打一、二十員,到最後整支棍子碎裂,可見力道之猛!一次玩耍,日本人與台灣人角力摔角,輸給台灣人後,日本兵也是拿起棍棒作勢打人!是相當不平等的年歲。
八二三戰事
二十九歲受政府徵召,參加八二三炮戰,在小金門。剛到時砲火猛烈,每日躲避石洞中。晚上不敢開燈,害怕敵軍發現。缺乏物資,一天頂多兩餐,幾乎一度斷糧。所幸直升機空投補給,眾人才支撐過去,許多人卻因此喪命。
當年他歸屬營部連彈藥排,負責守倉站衛兵;砲彈毀壞防禦措施,擔石修復也成為他的業務。金昌伯說:「命好!如果守海防,半夜水鬼游上岸來,剁你手腳拿回去領賞...」家中早已有妻小的他,也只能默默祈禱自己能平安返家。
遲暮生活
於貝民股份有限公司製作肥料原料,六十一歲退休至今,已二十多年光景。回到家中種植三、四分農地。兩個兒子、三個女兒皆已長大成人,各自成家立業。本身也擔任鄰長有六十年之久,平時熱誠服務地方。暇餘農耕,或到活動中心找老友泡茶、唱歌,倒也怡然自得。
註1:內媽祖,天上聖母,為新竹內天后宮主祀。乾隆十三年(1748)由淡水同知陳玉友籌建;外媽祖,海神媽祖,為北門長和宮主祀,與城隍廟、竹蓮寺合稱「新竹三大廟」。
註2:台語「公工」之意,指得是官方徵調民眾從事公共勞務。配合保甲制度,警察可指揮召集保內居民,從事軍事工程的勞動服務;更得以於保內徵收農產、鐵器、銅材、金飾等供給軍需,以及輔助「街庒長」配給生活必需品。
註3:甲長,如同今日鄰長。明治三十一年(1898),由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頒布「保甲條例」,成為警務行政之輔助機關。規則是十戶一甲、百戶一保,並由保、甲內的戶長中推選保正、甲長,為無給名譽職,任期兩年。
文:沈華葦
圖:沈華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