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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營造業】木石磚瓦、積沙成塔

從營造廠到做小工。擔土、拌水泥,是農村過渡至工業的普遍記憶

「營造」一詞,最早出現於北宋初期,於《五代史平話》:「出私財百萬,營造學館。」在兩百多年前的台灣,大到建城牆、小至築家屋,處處可見營造業的身影。


土埆厝

古早的香山地區多以農業、近海漁業為主。居民看天吃飯,只求溫飽,住屋多以土埆厝為主,建造方式多採換工造屋(註1)。少數早期移入的大姓墾戶,才有能力從中國沿海城市進口建築材料,並請得起「唐山師傅」(註2)來台施工。所以,地方上盛行換工模式,即是香山地區早期除了公共建設之外,最早的營造業身影。  

當時一般民居相當簡陋,建材大都是竹木土石。只有公共建築及富有人家才能「易茅以瓦」,用磚、瓦來取代木石與茅草。不過,普通民家仍然使用土埆、茅草來構築部分的家屋。土埆的原料為稻稈、白石灰、黏土、甚至包括破爛的麻布袋,將這些原料攪和,製成土埆,待其乾燥,即可堆疊成屋。外牆再敷以稻草根與白石灰,以達防水效果。


營造二三事

早期地方營造業還是以公共建設為主,如水利、橋樑、公路、鐵路、車站、港口、機場為主。日治時代,工程經常會由日籍會社壟斷,台灣本地廠商頂多承包小型工程。中隘耆老丁來伯敘述,工程多以人工挖鑿,在大型機具尚未問市的年代,可想見其粗重的體力消耗。

「落卡達(どかた)」(註3)則是另一種地方營造形式。民眾會自打零工開始,依據程度承接大小業務。東香耆老武基伯談到,做工人的時候,一天不加班都要做八、九小時才下工,薪資約三十元。當時米一斤三元,一天賺十斤米。落卡達的範圍,主要指泥作,從蓋房屋的地基、到樓板的建設,皆屬「落卡達」部分。

早年四、五十年代,工業社會初起步,營造廠也尚未全面導入機械化之前,許多三樓以上高度的工程作業,工作都是以人力為主,必須親自挑擔搬運建築物資上樓。直到後期逐漸轉化為機械代工,才逐漸減輕工人的勞力負擔。


做小工

戰後初期的馬路鋪設,自來水管線的建置,乃至大型公共建設,如新竹機場的建置,貧乏物資的年代,都是靠著動員地方民眾齊心協力才能完成。如同蔡厝職人泥水師水枝伯,參與過新竹大大小小的建設,從造橋鋪路到各式各樣的建築工地活。即使辛苦報酬少,只要認真肯打拼,仍能支付生活所需。

除了早期奠下基礎,從承包工程開始發展到中大型的營造廠、工程、建設公司的模式之外,四處打零工渡日的「做小工」方式:擔土、挑磚、拌水泥,是農村社會過渡至工業社會前期,地方的普遍記憶。


註1:台灣傳統社會常見集結家族或同村之力,輪替為所屬成員建屋。換工時,習慣上由起屋主人供餐,酬謝參與的村民,通常也不另外支付薪資。
註2:由於清代台灣的工程量少,匠師工班都是隨工地遷移,工程過後返回中國。當時凡是遠從中國聘來的匠師,民眾都尊稱為「唐山師傅」。
註3:土工(どこう)沿用自日語,原意為土木作業員及建築作業員的通稱,耆老的敘述中則是專指挖土方的工人包商)。



文:劉家維
圖:沈華葦
受訪人:劉丁來、李武基、林水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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